以前總務超重遭罰單的事

最近突然想起一件以前發生的事。有一次總務為了要載我們單位的東西,結果超重了,在經過高速公路某一路段的時候被開了紅單。公司的文化是,開車的人自己違規要自己負責紅單費用。所以,那時候總務和我們單位的主管就為了這筆錢起了一些爭執,分別爭論到底是誰要負責這筆費用。

記得那時單位主管的想法是認為,總務自己應該知道那路段是有抓超重的,所以應該事先就做好防範,例如要改走省道,這樣就不會被開紅單了,所以覺得這筆錢不應該我們單位付。而總務則是覺得無論如何,因為載的是我們單位的東西,至少都必須要負道義上的責任,協助分攤一點。因為兩者差異頗大,一個是不想付,一個是希望至少負道義上的責任,多少分難一些,所以那個時候就這樣僵持了好幾天。

因為我們單位和總務的合作向來密切,所以這件事情也是單位裡的每一個人都知道,而主管也有將他的想法講訴給我們大家知道。那時我覺得這樣堅持下去的話,未來合作恐怕也會有裂縫,一邊是不希望支付這筆費用,一邊是希望負道義上的責任,所以我就主動向主管表示我願意支付這筆費用,而我的理由是因為雙方面是經常性的合作關係,不應該因為一次事件讓彼此的合作產生破裂,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我自己覺得負道義上的責任也並無不可,所以我願意支付這筆費用,這樣一來就可以解決兩方面的僵持狀態。

我說服人的工作一向做的不好,所以這次事件我沒有說服我的主管同意我支付這筆費用,那時這筆費用好像也是一萬塊上下。主管給的理由是,他在意的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是非對錯的問題,如果責任是我們單位的,那麼他身為一個主管絕不會逃避,不會需要部屬來支這筆費用,所以他希望我尊重他的決定,讓他來處理就好。

在這件事情上,我沒有想要強出頭的想法,只是為了想要解決前眼的僵局,所以我以為錢的問題好解決,只要有人願意出錢這個僵局就化解了,那麼我願意支付這筆費用,問題就可以解決了,我的想法是如此。不過很顯然有時候並不是有人願意付錢事情就可以解決,仍然有一些堅持會因為觀念、立場的不同而無法輕易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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