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台灣鄉親們 大家好
為了表達台灣人民擁護自由人權、尊重信仰的堅定民意,台灣立法院在民國99年12月7日,通過了人權提案,提案文中明確指出:
我國法務部、陸委會和移民署等主管機關應詳查任何申請入國之中國官員及中共高幹有無涉入嚴重違犯人權情事,經發現者,應即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不發予入國許可,禁止其入國;除此之外,我政府並應通令我地方各級政府機關和民間組織拒絕邀訪、不歡迎或接待任何涉有嚴重違反人權情事之中國官員及中共高幹來台,以踐行我「人權立國」之國策、維護我國民主法治之國際形象。 閱讀全文〈【轉貼】擁護人權、堅守正義,台灣明天會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