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作者針對這個主題的說法,有時適用,有時卻不適用。
原因在於位置與其價值不見得有對價的關係。放對位置也許能夠讓一個「東西」發揮出他的功能,卻不見得能夠提昇他的價值。
如文章裡所提及,這個說法若套用在藝術品上,也許派得上用場,因為很多的藝術品它的價值並不完全來自於作品本身,有些作品本身或許並不怎麼有價值,例如一些所謂印象派的作品,畫得像鬼一樣,誰三歲小歲都可以表現出來的水準,但透過一些所謂藝術評論或者輿論的報導,那樣子的作品就可以呈現出所謂的「價值」。
但若套用在人力資源上面,特別以台灣當前的就業環境來講,恐怕不存在所謂「對的位置」,也許只能套用在作者文後所說,人們要自己調整自己的想法以符合職場的需要,這樣才算得上是放到「對的位置」。
作者以行銷的角度來討論「位置」與「商品」的關係,放對位置就能有效提昇商品的價值感。但以我自己的理論來講,「需要」才能產生「價值」,但「需要」的同時還得一併考慮「價值」能夠承擔得起「價格」否?如果承擔不起,價值一樣無法形成。
最近有一個信義房屋的的廣告,男女主角交往三年多了,都還沒有結果。因為女主角的學妹搬進新家,學妹問了學姊什麼時候輪到她,女主角尷尬的笑說不知道。男主角在一旁看了這一幕,心中若有所思。換個畫面,是男主角在對女主角講話,說交往的這三年來都沒有很極積,該是極積面對未來的時候了。之後就帶到了信義房屋店面的畫面。象徵幸福就是要找信義房屋。
這個廣告對我來講,有價值的是,女主角很可愛,幸福的訴求卻打動不了我。因為我很清楚「廣告」的目的就是商業,而商業純粹是利益的考量。「廣告」的包裝是為了刺激需求,但需求之前是代價的支付。我能扛得起這種代價嗎?很顯然,扛不起。哈!所以這樣的行銷方式對我是一點用都沒有。
當然,我也必須承認,雖然這樣子的手法對我沒有作用,但對一些人而言還是很有吸引力的,所以行銷的手法、原理並不是完全沒有意義。只是因為自己對於「包裝」這種作法是由內而外、發自內心的不喜歡,所以總是愛把握機會找碴。我寧願相信價值是直接來自於產品(物品)本身,而不在於任何手法的裝飾,即便有,那也是佔極小的比例。若產品本身不具備那麼大的價值,但包裝的手法讓它看起來有,那麼這是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