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新疆到底發生了什麼?

⊙陳破空

7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濃煙瀰漫,火光沖天,槍聲四起,又一起重大流血事件,發生在「穩定壓倒一切」的「盛世」中國。同往常一樣,中共當局將暴力的起因、行為、責任,一律歸結到少數民族(維吾爾人)頭上。

一夜之間,156人死亡,1,080人受傷,這一驚人數字,還只是中共官方的發布。聯合國人權事務署對事件中死亡人數之高,「感到震驚」。烏魯木齊的那一夜,到底發生了什麼?

7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濃煙瀰漫,火光沖天,槍聲四起,又一起重大流血事件,發生在「穩定壓倒一切」的「盛世」中國。(中央社)
7月5日,新疆,烏魯木齊,濃煙瀰漫,火光沖天,槍聲四起,又一起重大流血事件,發生在「穩定壓倒一切」的「盛世」中國。(中央社)

如果僅僅是維漢民間衝突,幾小時內,就死傷這麼多人,難以想像;果真如此,那麼,政府至少要承擔嚴重失職的責任,但事後未見當局有此說法,也無任何官員引咎辭職。

如果是維族人主導了暴力,那麼,死傷者應以漢人為主,但境外維族人表示:死傷者中,絕大多數是維族人。對這一指控,中共當局沉默,並不敢公布死傷者民族身分。

如果是維族人以武裝手段對付政府(武裝起義),那麼,死傷者中必有相當數量的中共公安、武警、軍人等,情形又並非如此。中共軍警開槍,絕非出於自衛。

如果是普通漢人主導暴力,導致維族人大量死傷,那麼,當局追究對象,就應以漢人為主,但當局追捕和追究的,卻是維族人(已有1,434人被捕)。

在排除了純粹民間衝突、維族人主導暴力、維族人武裝起義、普通漢人主導暴力等可能性之後,推論就必然是:大量死傷,來自於當局的武力鎮壓。這回,中共把維 族人上街,定義為「打砸搶燒暴力犯罪事件」,而不是「打砸搶燒殺暴力犯罪事件」,如果當真是維族人製造了血腥,那麼,中共的定義裡,絕對少不了一個「殺」 字。這無意間洩露:「殺」,不在維族人一方,而在中共一方。

基本結論:2009年,新疆,中共製造了大屠殺!這是繼「六四」屠城、兩次西藏事件之後,中共製造的又一起驚天血案!

如從前那樣,中共一口咬定:「這是一起由境外遙控指揮、煽動,境內具體組織實施,有預謀、有組織的暴力犯罪。」但境外維吾爾組織發表聲明,予以否認,並指出:抗議原因,是維吾爾人越來越不滿漢人在經濟機會、文化和宗教方面的過度控制。

其實,上萬名維族人走上烏魯木齊街頭,訴求明確而簡單:受「6.26」廣東韶關維漢衝突事件刺激,不滿當局處理,要求當局追究幕後黑手,懲辦凶手,維護維 族人權益。中共派出軍警,驅散並抓捕和平請願的維族人,維族人不從,中共即開槍鎮壓,這一過程,符合中共本性,也符合中共動輒神經過敏、反應過度的心態。

境外維吾爾人有關共軍「用衝鋒槍掃射」的說法,未必是危言聳聽,否則,如何解釋數小時內,就死傷枕藉的事實?不排除中共軍警開槍後、維吾爾人暴力反抗的部 分。但,動輒派出特務大隊,製造、挑起和引導暴力,將民眾和平情願污名化,再以「平暴」為名,大開殺戒,難道不是中共的一貫伎倆?20年前的「六四」屠城 如此,1989和2008年的兩次西藏事件如此,如今的新疆事件,依然如此。

人們曾指望,20年間,中共領導人轉換頭腦,面對民眾抗議,由鎮壓變疏導。然而,中南海殺心未改,「改進」的,只是鎮壓手段,更快速更有效,無須由抗議像 1989年北京那樣,持續近兩個月;也無須由抗議像2008年拉薩那樣,持續近一週;烏魯木齊的抗議幾乎才剛剛開始,中共就出動全副武裝的軍警,開槍鎮 壓,可謂「從重從快」。

連國際上都反應不過來,世界主要媒體都僅能簡要報導,而讓人不明究裡,這正是中共快速鎮壓所要達到的效果:絕不讓事態遷延時日,曝光於國際,形成國際輿 論,招致譴責。快速鎮壓之後,如何定義和描繪事件,就只能由中共一家說了算。為此,國際人權組織呼籲:就事件展開獨立、公正調查。

有必要回放發生在遠離新疆的廣東韶關「6.26事件」:傳言維吾爾人「強姦」(官方後稱「挑逗戲弄」)漢族女工,引發漢族人群起攻擊維族人,漢維兩族大規模械鬥,當地漢族人多勢眾,圍毆維族人,暴打從6月25日晚10點持續到26日晨6點。2名維族人死亡,許多人受傷。

視頻顯示:漢族這邊,鋼筋鐵棒、滅火筒、消防栓、水泥路磚,都用上了;維族那邊,則拿出刀具對抗。目擊者描述:地面都被維族人的血染紅了,半人型大的血泊 有數十處。次日,旭日廠1百多名搞衛生的工人,整整用了2個小時,才把遍地的血跡沖洗淨……網友評論:這不是種族衝突,而是種族仇殺!

是的,仇殺。其實,那些參與仇殺的普通漢人,也是受害者,是中共長期民族歧視政策的受害者,是中共長期仇恨宣傳的受害者。

僅舉中共對抗議事件的定性定義。漢族地區發生抗議,不管有無打砸搶燒殺,一律被中共淡化稱之為「群體性事件」,比如,今年6月,先後發生在江西南康的萬人 抗爭、湖北石首的5萬人暴動;即便是廣東韶關的「6.26事件」,也僅僅被中共稱為「群毆事件」,而避稱「暴力犯罪事件」。

少數民族地區發生抗議,則一律被中共定義為「打砸搶燒暴力犯罪事件」,或「打砸搶燒殺暴力犯罪事件」,哪怕這些少數民族,僅僅是和平請願;即便沒有「打砸搶燒殺」,中共也要製造出「打砸搶燒殺」,利用刑事罪名,沖洗、扭曲和遮掩民族問題。

仍以這次新疆事件為例,當局把維族人上街,定性為「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但2天之後,7月7日,成千上萬的漢族人手持木棍和鐵棒上街,「幾乎人手 一棍」,有維族人遭毆打,有維族人開辦的商店遭衝擊,或被投擲石塊,當局僅用催淚彈驅散,官方喉舌對這些漢人的舉動未予譴責,更沒有定義為「暴力犯 罪」(實際上,所有後續事件,不管來自漢族人還是維族人,都必然由中共當局承擔首要罪責,為其血腥鎮壓,為其一邊倒的媒體宣傳、暴力渲染──儘管大多數死 傷者是維族人,但由中共挑選播出和散布的死傷鏡頭、照片,卻幾乎只有漢族受害者。部分海外華人也由此受到情緒上的挑動)。

兩面手段,反映中共領導人的厚黑,也反映他們骨子裡極端的種族主義。長期的妖魔化,在漢人面前,中共已經把藏人或維吾爾人塑造成「野蠻人」,暴力的化身。無形之間,養成漢人的偏見,埋下種族歧視和種族仇恨的種子。

漢人同胞必須明白:民族問題,就像中國其他問題一樣,只有在民主機制下,通過和平、公開、平等、尊重、善意的對話與協商,才能得到公正和公平的解決。作為負責任的國民,應該反對和譴責一切形式的暴力,不論這些暴力,來自少數民族、漢族、還是執政當局。

漢人同胞更須認清:漢人本身遭受中共壓迫。耽於種族仇恨,只會被中共利用,淪為種族仇殺的犧牲品。60年裡,漢人遭受中共迫害與屠殺的程度,決不亞於藏人 或維吾爾人(此處無庸贅述)。作為專制腐敗集團,作為中國萬禍之源,中共,不僅是藏族人和維族人的敵人,也是漢族人的敵人,是中華大地56個民族的共同敵 人。◇

原文鏈結:http://news.epochtimes.com.tw/9/7/10/1165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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